我是05年和我未婚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儿,妻子是四川的。现在我们分开了.女儿一直是我的父母带着在广东读书的,女儿的户口上在我家。我现在需要孩子的固定抚养权,但现在她的条件要比我好,我要怎样才可以拥有孩子的固定抚养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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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第一,不存在“固定的抚养权”说法,只能是抚养权确定归属于一方或双方,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实现,否则,可以诉讼确定。
第二,如果是诉讼确定的话,您需要举证孩子由您抚养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除此之外,还包括双方教育水平,家庭环境及双方对孩子的责任心等,孩子出生后一直由你方抚养,这一点对您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
第三,抚养权确定后,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求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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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权主要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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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孩子是由你抚养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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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