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失踪半年了也没有任何联系可以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多久可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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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就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你只能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
(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对于第一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对于第二种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需要准备的证件主要有: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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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去起诉离婚。
带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律师起草的诉状、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即可,法院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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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委托本律师代写离婚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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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能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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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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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