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我是一名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商场 促销员,2013.9.13因为在工作的时候推购物车上货的时候碰到一位老人【因为是过节期间,我是一名红酒促销员,最忙的时候,商场也是人挤人}】,当时我第一时间通知商场和单位,他们都不管,后来我把老人送到医院,垫付5000元医疗费,后来老人家属把单位告了,单位赔偿12万,后来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扣我两月工资,现在单位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对单位赔偿,我应该怎么办,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我现在是个离婚的单身女性,独自抚养儿子,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存款,没有财产,如果法院判我赔偿的话,会因为我没有钱把我抓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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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情况如果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你垫付的医疗费也应该由单位承担的,你可以反诉要求单位支付给你的,现在单位起诉你了,你应该积极的应诉并提起反诉,如果你自己担心应付不了,我可以帮你出庭应诉,律师费尽量照顾你,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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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你当时没有重大过失的话是无需对单位再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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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太过分,工资不能随便扣发的。应该单位赔偿老人损失。委托律师进行答辩,要求法院驳回单位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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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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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