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车主和借车人是属于亲戚关系。借车人有驾驶证,当时借车时没有喝酒。借车人在自己开车行驶中,正常行驶轧到人的脚,被轧人家属要求赔偿,但是借车人没有足够的资产,随后被轧人的家属向法律起诉有三方被告,第一被告是当时借车人,第二被告是车主,第三被告是保险公司,车当时只上了交强险,医药费用共花约5千元,对方要求赔偿近5万元(其中包含营养费,护理费(伤者未住院治疗),误工费,交通费等)。请问大家,车主要负法律责任吗?需要赔偿吗?如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话法庭上需要出具什么证明?请律师给予分析和建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