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16岁男女发生多次性关系现在女方告强奸这样能算强奸吗
-
强奸是指用胁迫等方式,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要是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对方是自愿的,就构不成强奸。要是用威胁、恐吓等手段违背其意志与其发生关系,可能会构成强奸。
-
如果每次都是双方自愿,则不属于。
-
需要看是否违背女方意愿,如果是自愿的,则不构成强奸。如还有不明可以电话联系律师。
-
如果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
-
看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自愿,有没有强制行为等等,有没有16周岁以上,可以电话咨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