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代表,实际负责人意外,我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和法律责任吗?
比较复杂。父亲去年由于条件不符合规定借用我(儿子)以及我叔叔的身份证开了家股份有限公司,各百分50股份!我和我叔叔都没参与管理和经营,这一年半更没有分得公司一块钱。日常业务都是由我父亲经营管理。但父亲卷入一起两三年前案件调查被羁押。现只知道公司有业务进行到一半且伴有债务问题!无法知道业务来往资料和公司债务具体情况。并且业务资料大部分都被警察收走。
请问我和我叔需要负责公司债务问题吗?
公司可以注销或宣布破产吗?
(我就公司成立的时候借我父亲身份证并上去帮忙注册以及到银行开户,后没再参与公司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