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就乙方撤除投资股份事宜,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一、 乙方投资总额为593709元(伍拾玖万叁仟柒佰零玖元)。
二、 甲乙双方于2013年11月30日正式解除合作协议,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投资款。
三、 甲方从2013年12月起,于每月28日还款10万元(壹拾万元)。
即: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元)
2013年12月28日 100000
2014年1月28日 100000
2014年2月28日 100000
2014年3月28日 100000
2014年4月28日 100000
2014年5月28日 93709
四、 每期还款打至**农业银行622帐号上,每期款项以收到款日期为准。
五、 如当期款项未如期到账,则当期款额按月息2%计算利息,利息按月结算并付清,如不能付清,则利息额进入本金进行月息2%计算利息,以此类推,直到本息还清为止。
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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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投资风险共担的特点,原则不能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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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协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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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