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交了15万定金,按合同10月31日做资金监管,但由于贷款承若函在11月中才批下来,所以资金监管延迟到11月19号,当天与卖方及中介一起去做的,然后卖方去赎房产证,现房产证赎出来了,卖方不配合过户,说要加价,起诉会怎样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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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条件已具备,双方应按合同履行,卖方不配合过户是违约行为,可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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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卖方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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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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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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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协助过户,对方加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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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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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协议起诉对方,并且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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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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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卖方加价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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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约履行合同,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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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的,可以起诉他,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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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