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尾的时候跟老板说的辞职 老板当时也同意了 结果她后面说我没提前一个月跟她说 然后说这样是没有11月份的工资的 没跟公司签合同 公司也没有买保险之类的 连最基本的工资底薪都没有 这样子是不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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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即使员工不要公司买或书面同意公司不买, 公司不买也是违法的。
没有买社保,深圳的实践做法是员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员工要发函给公司,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员工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 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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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的经济差额及支付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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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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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保险,可以向社保局投诉,即使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只要同意离职即可,所以扣工资肯定不合理,没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就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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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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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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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先向社保局投诉,未签订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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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