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三月末承包的水暖工程,我是二包,由于甲方材料供应不上,工程挺了三个月!去年九月又开始干的,干到年底,他们不给我们工程款,说已经付到百分之八十了,今年四月份,又让我们来,干了一个多月,只给我们路费!十月份末说交工,让我们干,到现在还没交,也不给我们工程款,去年水电给他们大包每平米长了十元!没有给我们涨价,他们违规在哪?不符合法律?我们到哪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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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属于有合法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你有权依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对工程价值行使优先受偿权。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建议您主动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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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建议直接找律师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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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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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去起诉总承包人,因为你们之间存在转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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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已依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工程,并经对方验收,而对方未依协议的约定支付工程款,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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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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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双方合同中对甲方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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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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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