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正常手续离职-即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同时劳动合同没有规定任何违约金。
但是现在已经过了3个月了。医院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办退工手续,还向我索要巨额的违约金。
现在我该怎么办。需要请律师向法院诉讼吗??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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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先明确你与单位之间属于人事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适用的法律和解决途径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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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给我的解答
请问一下现在已经过了3个月了,劳动仲裁还会受理吗?
如果受理,劳动仲裁法庭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即能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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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您的情形,你和单位之间应属于人事关系,您的问题可通过人事仲裁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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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与医院是劳动关系,你认为自己占理,可以直接申诉仲裁,请求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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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