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结婚七年,有两个女儿,丈夫长年在外工作,现以我朋友不关心他,没文化不能照顾小孩,自嫁进家门未赚过钱而要求离婚。请问我朋友如果要同意离婚,能得到多少钱?他说和我朋友没有共同财产,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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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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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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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部分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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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双方均分,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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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至少可以要求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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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部分一人一半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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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