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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是从事按脚工作的 认识一个香港客人 他说让我和她在一起 也就是别人说的包养 说一个月给我两万 我当时心动了 就告诉他我不在这边工作的话 就同意 因为当时家里有事急用钱于是让他提前支付了三个月的钱 也就是六万 但是过了这么久将近快一年了 我后悔了 他一直打电话追问我 我没同意 他昨天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同意和他一起 就要还他钱要不然他就去法院起诉我 说有足够证据起诉我刑事附带民事 关键问题是我当时已经把钱打回去给父母用了 而且还是他和我一起打的 他说他手里有我给他发的所有短信 请问我该怎么办 这种事情可以立案吗

债权债务
2013-12-07 1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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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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