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不小心刮伤别人的车,当时我没留意走了,事后车主报了警 ,车主找到我我才意识到刮伤了他的车,我们协商后我给他修好了车,后来我到交警去销案,交警把我证件车扣了,也没开单,叫我星期一去处理,这事严重吗。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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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及时去处理
追问:12月1日晚出的事故,刮到停在路边的车,当时没在意走了。对方报了警,6号我才知道立即修好了对方的车,只擦坏了对方前侧灯及前小反光镜,共花费了50元。6号下午立即去交警部门处理,交警扣了我证件和车也没开单,交警会判我肇事逃逸吗?还会吊销驾照或扣分吗?大概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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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十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你现在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情况确定对方的赔偿责任。当然,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交警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投诉。如有其它问题,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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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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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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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