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合伙开公司的问题:
4个人合伙开公司,其中2个人出资,1个以业务入股(以个人一年内所得收入资金入股),一个以技术入股。2个不出资的不能成为工商登记股东,这种合伙协议受法律保护吗?业务/技术入股方跟出资方签的合伙协议有效吗?以后能享受股东权利以及分配协议股份吗?
(一)合伙人A 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为 万元,所占股本为49%。
(二)合伙人B,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为 万元,所占股本为23% 。
(三)合伙人C以个人技术入股,所占股本为18%。
(四)合伙人D以个人一年内所得收入资金入股,所占股本为10%。
(五)本合伙总股本合计共计人民币 一百五十万元。
期待专业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