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跟人合作生意,因为生意往来都是口头协议,对方给我发货,说好2个月给他结一次款,而我也都按照约定给他付了货款,但是付的货款都是当面给他,由于都是认识的人,所以没有写收据之类的,大半年过去了,现在他说我没有给他付过货款,现在还要去公安局立案起诉我,我该怎么办?这样会不会对我不利?我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债权债务
2013-12-04 20:11: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