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0岁了,育有一儿二女。由于患乳腺癌,子宫癌,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胸积水多种重疾病多年。每月吃药打针约2500元,每年住院3次以上。每月退休金1500元,远远不够花消,更别说看病吃药了。幸得两个女儿经常接济。不幸去年大女儿也患了重病,不能像以前那样接济我了。儿子今年49岁了,一直跟我们住,从没给过生活费。现我经济很困难,要求他每月给300元生活费,医药费兄妹三人平摊。儿子不愿意,我该怎样写起诉书到法院起诉他,要他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否则就脱离母子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