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因身体不适在当地小医院做取结育环手术时导致子宫穿孔和小肠撕裂,手术做了三个小时,中间我老婆要求停止手术,但医生未理,节育环还未取出,医院收了手术费200,未开任何票据,当天回家半小时后腹痛难忍急救送医院,经医院检查手术结论为取环导致子宫穿孔、小肠撕裂。在与医院协商时医院将责任推到当时手术医生身上,说是医生个人行为,医院并未收到患者钱,承认医生违规手术,医院并未取得做此手术资格,医生也无做此类手术上岗证 .请问这种情况医生是否构成伤害罪负刑事责任,医院负什么责任,我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