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3-12-02我合同到期,刚满一年,公司不与签约,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然后要到2014年1月6号跟我的这个季度加班费一起发放,合理吗?我想这个月6号和我上月工资一起发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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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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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可以的!建议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寻求当地劳动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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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可以的!建议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寻求当地劳动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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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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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