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祖父的房产给我家居住多年,动迁时被我父母买断,其间祖父过世,入户前父母给其他叔伯钱,他们签字同意更名房产为我父亲名下。入户后物业养护费用我家独立承担。七年后的今天,房价变化巨大,叔伯出尔反尔又提出分割此处房产。 请问分割时,是按当时的动迁时的房价计算,还是用现在的计算? 如能最大限度维护个人的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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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房产登记在您父亲名下,其他人无权主张了。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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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按照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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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您的描述,房屋的所有权人系您父亲,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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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照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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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