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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规定一处房产归成年儿子所有,并且这处房产在登记时用的就是儿子的名字。但是现在儿子将房子出租的收益交予我老公,我感觉我老公是利用给儿子分财产而吞并夫妻共有财产。请问我老公是否有对赠予儿子的财产的监视使用权,或者是否可以提出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婚姻家庭
2013-12-13 08:50:1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为你儿子是成年人,对该房产是享有完全独立的所有权,你儿子自己自愿将受益交给你前夫,而不是你前夫在行使什么监视使用权,法律上不存在监视使用权的概念,你前夫对于房产分割没有实质的重新分割,所以你不能要求重新分割。
  • 你好,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前提是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 你好,不可以的。
  • 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法院一把驳回起诉
  •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前提是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 你好,儿子如果已成年,儿子有权处分他的财产,包括赠与给他父亲。重新要求分割没有法律依据。
  • 这个房子在登记的时候是儿子的名字,表示在一开始就将房子赠与给了儿子。儿子已经成年,对房子的收益有自主的处分权,现在这个房子是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的。
  •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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