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沌口开发区一家保安公司工作,2012年2月入职,至今快两年了,当初招聘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并购买医社保,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公司招聘简章证明},入职一个月后,公司拿两份合同给我填写,公司负责人将工作要求和工资组成等信息写在黑板上,让队员抄写,却强调结尾不许注明合同截止日期,一份上交,自己留下一份没有公司签字和盖章的合同,之后也没有续签,当时公司还收了我两张照片说办理保险用,之后却一直拖着没有为我们办理保险,两年中我和同事多次为此事找公司商量解决,希望购买保险,公司总以各种借口推脱,还多次威胁暗示不想干就走人,由于保安的工作性质,全年的法定节假日基本与我们无缘,每天工作两班倒,12小时工作后,还常要额外出勤加班,节假日没合理加班费,没工资条,工资也常有少发现象,休息得不到保障,因此种种,很多队员离开,请问,如果我迟职,能够争取到什么合理补偿?当初那份无日期的合同有效吗?担心是个陷进,如果我要求劳动仲裁要注意些什么?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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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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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未果也可以委托律师申请仲裁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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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有你在该公司做保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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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