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份8号,我在北京**公司的5S会所应聘上班,应聘技师,应聘时,办公室李主任,口头说技师4000元底薪,结果老总看我有过管理培训方面的经验,所以就让我任技术经理,上岗后,给公司5S会所,先整理出了几套经营服务的项目表及价目表,又整理出了一套完整的拓客、留客、升卡,及耗卡的思路方案,还有实际可行的拓客手法及话术。我前面的做好做完,随后抓住空闲就培训员工调理手法及销售话术。在我任职前,有几个员工就已经交过了辞职报告,只有一个员工是稳定的,我后来才知道。但是我每天还是哪个员工有时间就给那个员工培训手法,26号时,5S会所还留有一个可操作的员工和我。公司跟我之间,一直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应聘时说有五险,后来一直拖,也不再提,只是每天布置任务,安排干活。26号晚上接到李主任的电话,说第二天早上让我上总公司报到。在本月27号早晨,**公司李主任早晨找我谈话,劝退,让我另谋工作,工资要下月12月25号再发... 您看这种情况,我可以从哪几方面来维护我个人的权利,得到那几方面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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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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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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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