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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再婚近18年,男方75岁,女方59岁,去年9月份男方提出离婚,一审判决不准备离婚,今年再次提出离婚,男方提出离婚前已提前将自己的东西转移出去,并自行离家,在子女处暂住。自一审后,男方经常回来探望女方,并说离婚不是自己的意思,并请求女方想办法怎样不离,但是今年5月男方又向法院申请离婚。 女方照顾带大男方的两孙女,侍候男方瘫痪的老母亲一年直至终老,期间男方正常上班。94年时,女方感觉男方过分自私,曾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 目前男方已退休,每月工资近2000元,女方是家属,无任何收入,身体非常差,已经4个多月没下楼正常活动,期间还住过一次院。 目前家庭情况: 再婚时男方有一女三男,均已工作,其中最小一子未成家,但参加工作;女方一女一男,均未成年。 目前男方子女全部成家,女方的女儿已结婚,但儿子尚未结婚,已工作。 主要财产:住房一套(再婚后,男方单位房改分房,目前没有完全产权) 尊敬的律师,请问: 1、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是男女方各一半吗?女方没有收入怎么办? 2、两人再婚18年,离婚后,男方是否应该给女方基本生活费?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婚姻家庭
2008-04-06 17:52: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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