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用水果刀刺伤了我,现在已经关押了30天,鉴定结果出来了是轻伤,请问她会不会坐牢呢,这是可以私了嘛。是我抢她手机看通话记录所以她用水果刀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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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是轻伤,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您谅解对方,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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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能私了,但是可以达成刑事谅解书,这样会从轻处罚,建议现在办理取保候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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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