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至10年办了多家银行信用卡计6.5万,11年至12年因做生意亏本,13年到现在都没有能力偿还,现在查到计滞纳金和复利已经8万多了。照这样的计息方式下去,我没可能在短期内还清。现在想尝试与银行沟通这两方面的减免和“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的协议还款问题,所以向贵处咨询,望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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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银行内部制度管理问题,建议咨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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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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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定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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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