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应聘的时候没有告知有扣40%工资的事,第一个月发整月工资就扣了我40% 工资1200月,硕士要是我提出离职,这个钱就不给了,请问这个说法合法吗?并没有看到公司关于这个事的条例也没有关于这件事的签章, 由于公司领导给我降工资,不能保证生活水准,在8月提出离职,由于奖金退职发导致我6月的奖金也不给了,请问关于如想两项钱,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我呢?遇到这样的单位感到很无阻,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忙,给您添麻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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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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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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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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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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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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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