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陪了钱被害人不追究为什么派出所又把案子给了法院法院又给了司法局,我第一次去法院的时候法院说的是,2到9个月有期徒刑.当日没有宣判.昨天我又去了法院了.法院的人就问了下户口是哪里的.就说行了你回去吧.等司法局给你们打电话吧.观察你们最近的活动. 钱都陪了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已经不在追究!为什么法院还要把案子交给司法局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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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达到轻伤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一经立案,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诉是经过侦查后,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的行为。被害人谅解,可以减轻量刑,但不能撤案、结案。所以案件起诉到法院是正常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法院说等司法局的通知应该是有判决结果了,应该不是实刑。建议你到法院领取判决书,确认判决结果。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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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判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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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轻伤,如果和被害人达成协议并作出赔偿,并且受害人没有亲自去法院诉讼,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受害人诉讼,法院判决你承担责任,也不需要把案子交给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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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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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赔偿了受害人,并不能免除你的刑事责任。办案机关的做法,完全正确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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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