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和我们一个朋友喝醉因为一点儿事情闹了矛盾,然后两个人下楼去找人打架,我带了一把水果刀,长20公分左右。走到半路,我们朋友把一个骑自行车的女的拽住了,然后我们跑过去说认错人了。然后走到三岔路口的时候遇见派出所查夜的,正好他们看见了我带的刀子,就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以为我们抢劫,就通知了市刑警大队的,刑警大队的连夜审问,然后调出摄像,证明我们没有犯刑事案件就走了。在派出所拘留了48小时,定的罪名是,酗酒滋事,携带管制刀具,拦截过路女的。今天刚缴纳了10000元保释金。我想问,我们到底犯的罪有多重?还有,保证金是否以后能取出?被扣押的身份证何时才能返还?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