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发生交通事故,骑摩托车与一行人相撞,交警下认定书我方负主要责任,请问需要赔偿对方哪些费用,对方已60多岁请问需要赔偿误工费吗?评残的标准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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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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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误工费。老人伤情如何?在什么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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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工作,确实造成误工了才可以主张误工费。至于评残标准,这个有专门的机构,由他们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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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损失的合理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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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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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对方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对方超过60周岁的,误工费是不用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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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评残可以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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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