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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建筑工地的分包单位做施工员,总包单位的安全员说我们工人没带安全帽和穿救生衣,我答应改,然后他给我单位的安全员打电话说我们不听,我当时有生气,然后他又给我单位管生产的打电话说我们不听,在争论中我无意说了一句脏话,他先动手拿起办公桌上的手提电灯猛砸我头部几下,我没有还手,经检查流血,没有伤及脑部,于是我报警,总包单位不想把事闹大就说私了,我说10万赔偿,不知合理不?然后我也没法在工地继续做下去了,我想走人,导致工作丢失,也需要相应赔偿,另外我怕脑部以后会有后遗症,所以我想保留索赔权,这些要求合理吗?如果对方不同意,我起诉到法院,这样对我有多大利益?我该怎么办对我利益才能最大化?谢谢

民事相关
2013-11-27 18: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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