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三次起诉离婚,女方说自己有病就是不离,可是她已经做手术做好了都三年了,这种情况法院会叛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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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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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基本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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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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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2. 提供她病好的证据。
如果只是手术后三年,病情并没有痊愈,法院会考虑判离婚是否会影响女方的救治,如你想离婚,得打消法庭在这方面的顾虑,安排好女方离婚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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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足够证据主张的话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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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可以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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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基本可以判离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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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