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有四间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婆婆卖给了城里人,他通过关系私自办理了过户,并办理了房产证,后又将房子卖给了他的亲属,他的亲属找我买房产证,我才知道我的房子被他们买卖了,通过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房子归我,因为我的房产证一直在我手里,我也没有和任何人发生买卖,他不服上述中院,中院驳回重审,现在判决还没有下来,请问,一买房人没有过户,城里人的房产证通过法院都已经撤销,二,他们俩的买卖协议没有中间人签字,而且向法院前后一共出示了三份价格不一样的买卖协议书,他属于是善意取得吗?有理由占有我的房子吗?如果法院将房子判给他,我该怎么办?请求法律给我个公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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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但是房主是你们,他不能善意取得。进一步咨询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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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能善意取得,可以来电咨询,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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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理由!!!建议与律师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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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谈 具体事宜可致电咨询详细阐述 提供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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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但是房主是你们,他不能善意取得。进一步咨询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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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为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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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