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在工地上班,期间被外工地公司的叉车撞断左腿骨1,在医院的时候,对方提出叉车没有保险,用其他车代替,当时交警取证的时候也是用有保险的车,现在被交警扣留,(交警没有找我取证)后来。他找到公司我们三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大致的内容就是他付全责,治疗期间的费用都是他的,而且等腿好后按照劳动法处理,当时我也就没有在意那么多,都是打工的,当时我同意了,由我老板代签,但是我现在找公司理赔,他说现在是交通事故,跟公司无关,对方的公司也说是交通事故,只能找肇事者赔偿,请问,我可以翻案找两家要求赔偿交通和工伤事故的赔偿吗?还是我现在只能按照交通法来找肇事者(肇事者是帮对方公司送货的)急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