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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08年患过偏执型精神病,后出院需要吃药定期复查、可是药吃了半年就停了,后来办了几张信用卡,供自己消费,并采用不同银行信用卡交叉取现还款、以及最低还款的方式,今年六月他共欠银行6万,包括循环利息。觉得太多,拿家里房产抵押向个人借高利贷15万,家人见房子不保,遂代为还款。上个月又受骗借钱8万多赌博一晚上全输光。由于借条是以房产抵押、家人又借钱代为还款。后又新申办了浦发等几家信用卡,最近又刷卡又消费、取现,10张信用卡共2万-5万左右。由于他08年患过偏执型精神病、出院后没按时吃药复查,现发展越来越重,又把他强制送去精神病院治疗,并开具了病情鉴定书。请问,他欠的钱是否需要还?家人已经为他的无理行为借了很多钱,无法再给他还这么多钱、能否申请免除、并注销其所有的信用卡呢?如果不还钱银行会告到法院让监护人还钱吗?如果等上几个月会不会要求加上还滞纳金、会更多呢?

其它综合
2013-11-25 10:43: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