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人用啤酒瓶打了不下10下耳朵缝了20针 对方逃跑了,现在人找到了 我想问下对方能赔多少精神损失费能要多少钱,被打的是2个女的都被酒瓶打了

民事相关
2013-11-25 19:32: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报警,由公安机关为受害人做伤情鉴定,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受害人有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3、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受害人无权请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失。
    5、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 按照实际受损情况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失在没有收到特别严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一般没有精神损失赔偿,如果造成伤残请参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确定伤残赔偿金,你可以根据手头上的资料进行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小孩子留疤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 6654
鼻子打出血赔偿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4390
律师调查取证多少钱
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调查取证多少钱
律师怎样调查取证
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怎样调查取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