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对象结婚半年婚前他名下有套房产属于贷款,他爸妈负的首付,我名下有套房产,当时是双方付的首付,有字具证明,没公正,没有第三方证明,婚后他暴力并且最近发现跟女的有暧昧,日子过不下去了,请问财产应当如何分配,我想留下我名下这套房子,需要支付对方经济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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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房子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你名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要这套房子应当给对方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因为有外遇导致你们离婚,可以不给或者少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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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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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名下的贷款也需要补偿你,你名下的贷款房也需要补偿他,婚后还贷款的部分和增值部分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议一人一套。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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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离婚,对该两处房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只能按婚姻法相关法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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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具有经济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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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名下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你对象名下的房产是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也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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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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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