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夫妻离婚前借了朋友500万现金,说好一两个月还他,两个月后我没有如期还款,朋友说要到法院起诉我,我就和我老婆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我就跑了,我们婚前的企业规我前妻所有,她名下还有一套别墅两套房产(现在我前妻名下大概有一两千万的资产)。 我朋友起诉了我和我前妻,我跑了,他就 要求我前妻偿还那500万钱,请问法院能支持吗。 注;当时借款时我前妻没有签字。据说最高法院有个司法解释,借款时如果夫妻之间其中一方没有签字,没签字的一方可以不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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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能够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抗辩。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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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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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妻可能要偿还那500万,最高法院没有你说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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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收集证据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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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连带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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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妻可能要偿还那500万,最高法院没有你说的司法解释。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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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