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通过**易贷贷款1万元,说好分24期还,每期还款670元,我还了19期大概1万2多之后因为自身各种原因没有钱还款,现在有律师打电话给我说不还就要告我诈骗,我就又去还了1千元。但是现在各种滞纳金加起来又有6千多,我一个人没有固定工作还带个小孩,本来基本都是寅吃卯粮了,哪有钱一次性还清,和他们说每月分期还一些都不同意,现在他们说已经立案了,要发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请问这个能构成诈骗罪吗?我如果有诈骗意图的话当初怎么会还那么多了,这笔贷款我拿到手才只有9750元,现在加起来已经还了13730元了,这还能叫诈骗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