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我母亲的好朋友小魏欺骗我母亲去北京做生意、让我母亲先投5万块钱、当时没有、小魏就让她老公小王把我母亲介绍到她老公认识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6万元、3分钱的利息、抵押的是我的房本、我是借款人、她老公小王作的担保人、我母亲也是担保人、去取钱的时候扣了三个月5400元的利息、其中5万元我母亲直接打款打到小魏的银行卡上、剩余4600元自己留着、但我母亲去了北京后发现、小魏是欺骗她的、是非法融资、她离开了、但小额贷款公司是2011年12月到期还款、我母亲已经被小魏骗了不止5万元、在北京的所有费用都是我母亲自己垫付的、就没有归还贷款、催款时、我母亲和小额贷款公司说明实情、小贷公司就向小王要款、要了2个月后、小王还了本金加其余的利息还有滞纳金共68645元、时隔半年后、2013年11月、小王将我和我母亲起诉、让我们将68645元加2631元(他的利息)一起还给他、法院已受理、这怎么办?请你们帮帮我们、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