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与某商场签订了合同(我的名字已经签了,负责人说过几天等盖好了章再通知我们来拿合同),并于当天交了保证金3000元(有发票),然后给了我们装修图纸审批表,让我们尽快联系装修。8月初电话打来说,领导不同意我的牌子,请问他们这样做可以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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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与某商场签订了合同(我的名字已经签了,负责人说过几天等盖好了章再通知我们来拿合同------等于是负责人口头同意了此事,只是按公司的程序盖章要几天,让我们尽快把装修图纸拿来审批),并于当天交了保证金3000元(有发票).8月4日给了我们装修图纸审批表,让我们尽快联系装修。8月4日下午又电话打来说,领导不同意我的牌子----意思是你这个合同我们不签了,请问他们这样做可以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费吗?---------
合同中有没有装修标准的约定?如有,按约定。如无,可提出赔偿要求。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2张合同还在他们手上,我的名字签了,等于我还没拿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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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和装修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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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过于简单了,请详细陈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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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不同意我的牌子
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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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收钱了,可以据此证明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因此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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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证明合同已经成立,建议收集录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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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没有装修标准的约定?如有,按约定。如无,可提出赔偿要求。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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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商场方面赔偿损失,保证金发票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
签署合同应当面签署并各持一份,过于信任对方会给自己留下后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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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