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怀孕了,单位找谈话要解除合同,在正常5(工作年限)+1基础上补偿2个月,如果不同意,就把工资降至2008年入职时候的工资水平(那个时候合同上签的是2500,2012年续签了个合同,注明是延续2008年合同),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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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在此期间单位无权解除合同,如果单位擅自解除合同或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均属违法,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并且要求赔偿金,具体需要看你们是否愿意继续在这样的公司工作,可直接电话联系!
追问:因为2012年续签合同的时候,就签了张续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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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追问:因为现在没有书面的通知,我们也只是在谈话的时候录音了而已;这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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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相关证据,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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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则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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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已经你妻子怀孕而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可以请律师代理案件,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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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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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