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下班途中不小心摔倒造成骨折,(顺便问一下,这属于工伤吗?)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并开具了诊断证明,随后交到单位。休息了两个月后,单位打电话说最好是回去上班,因为现在正在查“吃空饷”问题,不回去上班就要扣工资,扣除第三个月的所有津贴,只发一少部分基本工资。请问,这合理吗?我是通过正规手续请过病假的,这跟“吃空饷”有关系吗,他们有权利扣我的工资吗?(我觉得扣奖金、绩效工资都可以,就是不应该扣我的工资。)期待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予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