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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14年,现在公司要和我解约,请问应该补多少个月工资?

合同纠纷
2013-11-19 10:41:1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综上所述,你最高可以获得24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
  • 如果你同意解除,属于协商一致,按照你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同意解除,公司单方解除涉嫌违法,按照你的工龄支付赔偿金。
  • 可以要求支付一年2个月赔偿金,拒付,诉讼维权,如有疑问请致电张律师。
  • 你好,如果公司非法解雇的,则你可以要求其赔偿28个月的工资。
  • 如果是协商解除是14个月,如果是非法解雇是28个月工资。
  • 应支付28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详询可致电陈志开律师。
  • 如果合同到期,可依法要求14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可要求28个月工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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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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