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宜宾这边做工地,成都那边有一年前帮过我的工人要来宜宾,由于他们东西多需要包车,叫我帮他们联系车子,我把工人的号码发到了车费的手机上,由他们自己联系。结果在高速公路上,因工人坐的车追尾而导致工人,车费受伤,现在车夫没有能力承担经济,家属说车子是我的熟人,要我垫付医药费,请问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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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当由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责任笑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车子购买了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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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没有责任。应有违章的机动车驾驶员,即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需帮助,来电详谈。
追问:非常感谢您!可有的律师说我有责任,说是有雇佣关系,这个说法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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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应当由事故责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车辆都有保险,最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谢谢你!可家属说是要到我这里来上班,车子我是我帮忙联系的,要我出面协调,还说我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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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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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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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