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生了个小孩,因为男方经常打人,我想结束这种关系,请问打官司我会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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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胜算很大,不过家暴要提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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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知道你与现在的男方生小孩是一种什么关系下进行的,如果是已经结婚,你想结束这种关系,是可以通过诉讼或协商方式解决婚姻关系,因为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如果是同居关系,请尽快解决小孩子的抚养问题,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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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