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号下午2点左右,我爸送谷一车谷重3604公斤,9010元到本村米厂,因为当天下午我家晚稻收割忙到很晚,当天我们没去米厂开票结账(平常我爸送谷记数,我弟,弟妹开票结账,24号,25号,26号的都是开在一张票上),10月29号晚上我弟他们去开票结账,可谁也想不到米厂老板账本上记得清清楚楚,他却不给钱,我们请求村干部,乡司法所领导调解这事,最后领导干部经过多方取证,证实米厂收了谷却没开票,没给钱,在事实跟前米厂老板还是不认账,村,乡领导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他们要我们上法院。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