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骑电动车撞伤一个人,他是小腿两处骨折,当时也没报警,住院到出院期间花费5万多,其中我垫付了1万多,事后他们家人要求我承担所有治疗费用,说是当时拿不出可以,要我签订一个协议,按照分期来偿还,并要求律师处公证,我想请问下,这些钱我应该全部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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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可能会在合理性上有争议,建议诉讼解决,对你比较公平。你准备应诉即可,不必先行支付。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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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双方的责任,责任清了,费用的承担也容易划分比例。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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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无法划清一般按照同等责任处理 让对方诉讼途径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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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