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1年7月到xx医院做右侧面颊筋膜转移手术,在手术过程中由于院方失误,在缠绷带的时候,绑的太紧,导致我额头的皮肤被压伤,形成了两处明显的疤痕。当时xx医院称这个疤痕会自动消除,需要一段时间观察,于是当时没有处理。    此后伤情并未如xx医院所称自动消除,于是在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我在xx医院接受脂肪填充手术以及复诊中,多次向xx医院主张赔偿责任,xx医院只是说会承担责任,未有任何行动。2013年我提出正式交涉,xx医院承诺免费为我做手术,我觉得手术的预期效果不好,没有接受xx医院的手术,而是在2013年7月份到另一个三甲医院对两个疤痕中的一处小疤痕做了手术,出于保险考虑,对另一个疤痕未做处理。在对小疤痕进行治疗的时候花费医疗费一万余元。术后,我向xx医院主张医疗费,xx医院拒不支付全额手术费用,不愿承担损害责任。    后经过多次协商,在已经花费的费用上我们达成共识,他们全额承担,但是还没有做的那块疤痕的费用他们以无法估计为理由拒绝支付,我现在有三甲医院的收费标准,但是只是录音,请问我该如何讨回全额的费用。

医疗纠纷
2013-11-14 12:41: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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