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有限公司,只是卖了一百个产品,但前提是我不知道有专利的情况下被告了,对方是有准备的钓鱼式的来买我们的产品,但是我们开发标给对方了同时对方拿去公证了,现在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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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专利产品是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销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专利侵权。既然你说对方是“有准备的钓鱼式的来买”,恐怕不容易摆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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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公司货物的购买渠道,详细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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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供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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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提供你公司进货的供货商及发票,你公司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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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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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应对,能提供产品合法来源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赔偿,仅停止销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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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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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